- 《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向农村低收入农户延伸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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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春风办[2015]13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向农村低收入农户延伸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萧山、余杭、富阳区及桐庐、淳安县和建德、临安市春风办、总工会、农办:
现将《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向农村低收入农户延伸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杭州市总工会
2015年9月2日
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向农村低收入农户延伸的暂行办法
为深化“春风行动”向农村困难群众助学援助工作,健全和完善“春风行动”城乡一体化社会帮扶救助体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开展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子女助学援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学对象
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已录入浙江省低收入农户数据库的农村居民家庭(不含低保、残保和杭州市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其子女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并就读。
二、助学标准
每生给予一次性助学援助金3000元。
三、援助程序
1、低收入农户户主在收到子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录取通知书后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低收入农户子女“春风行动”助学申请表》和准备有关材料,交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上报县(市、区)农办(扶贫办),必经县(市、区)民政、工会核实没有重复救助,汇总后报市农办。
3、市农办对各地上报的助学名单进行审批,并将名单上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向市农办拨付助学款,由市农办负责助学款的发放。
四、申请材料
1、杭州市低收入农户子女“春风行动”助学申请表;
2、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入学交费凭证(发票)复印件;
4、低收入农户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5、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五、发放程序
市农办收到助学款后,委托银行十日内将助学款打入符合助学条件的低收入农户户主银行卡内,银行提供的回执凭证作为发放记录,备查。
六、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政策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