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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春风办[2016]6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春风办、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现将《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杭州市总工会
2016年12月12日
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办法
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规范“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援助范围
子女就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高职、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可申请“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
1、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本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
2、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因学、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
3、杭州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4、夫妻双方(含单亲)均为非杭州市区户籍,至少一方在杭州市区居住并工作,已办理(临时)居住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含)以上,且其子女就读驻杭大学,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困难家庭;
5、三区、四县(市)[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持有效期内当地低保证、困难证或本人持有效期内当地残保证;
6、三区、四县(市)低收入农户。
二、援助程序和标准
1、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本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家庭申请流程:
(1)填写《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向社区(村)帮扶救助站提出援助申请;
(2)社区(村)帮扶救助站核实情况。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杭州市总工会服务中心办理援助金发放手续,援助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2、户籍在杭州市区,因学、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流程:
(1)填写《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向居住地社区(村)工会提出援助申请;
(2)由社区(村)工会与申请人签署《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
(3)由社区(村)工会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收入和财产核对应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执行);
(4)在社区(村)公共场所公示;
(5)报街道(镇)总工会审核;
(6)报区总工会审核、汇总;
(7)各地春风办协查重复救助情况;
(8)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在《杭州日报》进行公示;
(9)由区总工会核发《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杭州市总工会服务中心办理援助金发放手续,援助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3、杭州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流程:
(1)填写《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援助申请;
(2)单位工会核实情况;
(3)报各产业、区、县(市)总工会审核、汇总;
(4)报杭州市总工会保障部审核、汇总;
(5)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复核重复救助情况。
杭州市总工会服务中心发放助学援助金,援助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4、外来务工困难家庭申请流程:
(1)填写《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向居住地社区(村)工会提出援助申请;
(2)由社区(村)工会与申请人签署《家庭财产及家庭收入授权查询委托书》;
(3)由社区(村)工会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收入和财产核对应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执行);
(4)在社区(村)公共场所公示;
(5)报街道(镇)总工会审核;
(6)报区总工会审核、汇总;
(7)各地春风办协查重复救助情况;
(8)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在《杭州日报》进行公示。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杭州市总工会服务中心办理援助金发放手续,援助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5、三区、四县(市)持有效期内当地低保证、困难证或本人持有效期内当地残保证的家庭申请流程:
(1)填写《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
(2)经各地春风办按规定审核有关材料、汇总;
(3)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复核。
市春风办按照一定比例拨付给各地春风办助学配套资金,由各地春风办负责发放。
6、经三区、四县(市)人民政府确认、已录入浙江省低收入农户数据库的农村居民家庭(不含当地低保、残保和杭州市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流程:
(1)在收到子女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录取通知书后,填写《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向户口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援助;
(2)行政村委核实有关材料、汇总;
(3)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
(4)上报当地农办(扶贫办)审核、汇总;
(5)当地民政、工会核实重复救助情况;
(6)上报市农办审核;
(7)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复核重复救助情况。
市春风办向市农办拨付助学款,由市农办负责助学款的发放。援助金标准为新生一次性3000元。
三、办理材料
1、《杭州市“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申请表》;
2、救助证;
3、家庭户口本;
4、户主身份证;
5、学生证或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当年学费票据。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四、其他规定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低收入家庭:
(1)因学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总收入减去子女学费(每生每学年按8000元计算),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含)以下。
(2)因学、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总收入减去子女学费(每生每学年按8000元计算),再减去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杭住院或规定病种发生的、已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后,应由个人承担的自负、自理和自费部分的医疗费总和,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含)以下。
2、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春风行动”助学援助的,取消其助学救助资格,如数追回全部救助资金。如未按规定退交的,其今后提出的“春风行动”有关援助申请均不予受理。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之前的“春风行动”助学援助的一系列政策停止执行,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政策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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