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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予每户每月30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
(二)给予“春风行动”春节一次性救助,1人户2200元,2人户3100元,3人户37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4300元。
(三)给予每户每年“春风行动”送清凉慰问金700元。
(四)给予残疾等级二级(含)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给予残疾等级三级(含)以下的非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
(五)给予生活不能自理且常年卧床不起的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护理补助。
(六)给予城镇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给予农村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
(七)半价收取家庭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和表后安装服务费(含人工材料)。
(八)半价收取自来水一户一表改装费(每户每表225元)。
(九)购买公交IC卡的,每户每月可减免15元。
(十)免收小区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每户每年40元)和化(贮)粪池清运处置费(每户每年10元)。
(十一)免收杭州殡仪馆、萧山殡仪馆、余杭第一殡仪馆和余杭第二殡仪馆小告别厅使用费(200元),赠送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
(十二)在杭州市南山陵园、杭州半山公墓、杭州第二公墓、杭州龙居寺公墓、杭州华侨陵园、杭州钱江陵园、浙江安贤陵园等7家经营性公墓中实施生态葬的,给予每格位(穴)财政补贴2000元(实际支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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